| 穆棱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穆棱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年末治安防范工作确保全市社会稳定的通知(黑龙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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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12-19 12:10 文章来源: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
根据牡社综字[2005]11号文件关于转发《省综治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年末治安防范工作确保全省社会稳定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印发我市综治委关于切实加强年末治安防范工作确保全市社会稳定的通知,请各党委综治委、市综治委各成员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今年以来,全市各乡(镇)党委、政府,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推进“平安龙江”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加强治安防范措施落实,保持了全市社会治安平稳。每年第四季度,都是各种治安问题高峰期。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都要针对这一特点,进一步强化防范、打击和管理措施,严控各类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火灾、交通事故地发生,确保全年全市社会治安平稳。
一、充分发挥治安防控网络的作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公安机关要针对本地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城市社区治安管控、交通要道的查辑堵控、边际部位的巡逻布控、内部单位的安全守控、农村地区的群防自控。采取盘查嫌疑人员、蹲坑守候、检查整改火灾隐患、整治交通事故多发点段以及群防群治等方式方法,切实加强防范工作。
二、积极解决影响社会和治安稳定的突出问题。
要认真分析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治安形势,坚持每季度召开治安形势分析会,排查出不稳定因素和不安全隐患,对刑事案件的高发区,治安秩序的混乱区和安全隐患较多的高危单位,因地制宜,采取领导挂点、派工作组、重点督办、落实责任等办法进行治理和整改,确保第四季度不发生影响社会和治安稳定的大问题,使矛盾纠纷、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继续降下来,确保实现全年平安建设的目标任务。
三、大力调处各种矛盾纠纷。要充分估计本地实情,做到责任分解到位,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硬任务量化到乡镇(街道)、村屯(社区)、部门、单位和人头。要注意源头消化、超前消化和依法处置。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机制的作用,防止发生因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临近年末,要高度重视因企业改革、财产纠纷、社区供暖、拖欠劳务费等引起的问题,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向主管部门反映。积极做好调处、化解矛盾的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和重点群体、重点部位的管理。要严格管理枪支弹药、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管制刀具,严格交通、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减少治安管理事故、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发生,依法做好外来人口的管理服务工作,有效防止外来人口违法犯罪;加强对互联网进行的破坏活动;加强对社会人和社会组织的管理,探索新形势下加强社会管理方法,减少社会管理漏洞;做好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五、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制。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五部委《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切实把治安防范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落实到部门(单位),落实到责任人。要依据各级签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内容检查落实情况,对因领导不得力、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工作不落实,造成影响较大得集体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恶性治安案件和重大灾害事故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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